艺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艺术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21

兰州工商学院艺术学院文件

艺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各教研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艺术学院实验室运行管理,经学院会议研究决定,制订《艺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请贯彻执行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一)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为教学专用场地和设备,使用人员对开展实验(实训)教学时负有主体责任,使用人员有义务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对硬件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中心,并及时协助解决。

2.使用人员在上课过程中,如发现网络、软件有异常情况,须及时与信息中心取得联系并协调解决,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

3.对实验室的网络设备进行操作时必须经信息中心批准,严禁随意操作、更改实验室网络配置。

4.如有网络操作的特殊需要应事先向信息中心提出申请,经信息中心同意后,方可实施操作,并填写操作记录。

(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内的各种设备不得私自移动位置,不得带出实验室,使用者不得擅自更改计算机使用用途,安装未经学院审核的软件或操作系统。

2.注意上机用电安全。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上课期间的安全用电提出明确的要求。禁止学生带食物进入实验室,实验期间不得私自拔插和开闭电源。学生在使用过程中遇到计算机异常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不得擅自处理。对损坏实验室设备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赔偿责任。

3.实验室内不得吸烟、打闹。实验室内不得进行与实验教学不相关的活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应责任。

4.节约用电,下课及时关闭设备。

(三)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定期做好授课信息资源备份,防止丢失。

2.工作人员及任课教师有义务配合信息中心技术人员定期对服务器进行维护、升级工作。

3.任课教师需根据所授课程,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定期提供教学软件并协助信息中心安装,保障实验教学顺利开展。

实验室名称

位置

广告设计实验室

实验楼403

插画设计实验室

实验楼405

景观规划设计实验室

实验楼407

室内设计实验室

实验楼601

3d打印综合实验室

实验楼603

三、本规定涉及的实验室为实验楼艺术学院专业实验室。如下表。

艺术学院

              2025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