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艺术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22

兰州工商学院艺术学院文

艺术院发20255号                签发人:杨明

艺术学院关于调整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教研室、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加强和规范艺术学院实验室运行管理,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学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管理责任,保障艺术学院实验室高效运行。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杨明

副组长:徐越、王坤、蒋锦文

成  员:张秀珍、任课教师

二、工作职责

(一)指导艺术学院任课教师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

(二)对接信息中心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除;

(三)指导实验室开展安全管理,制定实验室管理办法与条例,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监督和指导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与改进。

三、补充说明

本通知自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期第四周开始执行,解释权归艺术学院。







艺术学院

兰州工商学院艺术学院                  2025324日印发

2025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