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分中心的报告

发布者:艺术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5-03-26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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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分中心的报告


实验管理中心:

根据艺术学院实验室建设及实验教学需要,经学院研究,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艺术学院实验分中心,由教学院长王坤担任分中心主任,蒋锦文担任中心副主任兼资产管理员(待遇同教研室主任)

实验室分中心办公地点设在2号教学楼413办公室,实验分中心下设5个实验室,分别是广告设计实验室(实验楼403)、数字插画实验室(实验楼405)、景观设计实验室(实验楼407)、室内设计实验室(实验楼601)、3d打印综合实验室(实验楼603)。

特此报备。


兰州工商学院艺术学院

202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