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9-04-09浏览次数:39

根据学院《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实施办法》(陇桥院发201794号)文件精神和我系《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艺术设计2019届毕业实习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我系2019届毕业生毕业实习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实习答辩时间和地点

 间:2019411(星期四)14:30-17:30

 点:善问4教室

二、答辩学生范围

艺术设计系2019届全体毕业生。

三、设立答辩委员会

1.设立实习工作答辩委员会,负责我系2019届毕业生实习答辩工作

 任:张春庆

副主任:马进宝   闫奇峰

 员:王圣翔   赵显彬           

2.根据2019届毕业学生人数设立7实习答辩小组

第一组2-410教室)

  长:张春庆

  员:    李翠翠  

第二组2-403教室)

  长:闫奇峰

  员:韩敏捷         

第三组2-408教室)

  长:王圣翔

  员:    杨瑞琨   

第四组2-402教室)

  长:赵显彬

  员:陈志昊  李晓辉  

第五组2-406教室)

  长:  

  员:王立娟    

第六组2-405教室)

  长:薛  

  员:      

第七组(2-404教室)

 长:马进宝

 员:潘        

四、答辩程序

1.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开始;

2.答辩主持人宣布答辩学生名单和顺序;

3.答辩学生汇报实习主要情况(每人3-5分钟):

1)学生姓名、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含学校和单位);

2)实习内容;

3)实习收获;

4)存在的问题。

4.答辩小组成员提问和学生回答问题(该环节不超过3分钟);

5.答辩小组根据各答辩人的答辩情况,经无记名投票表决确定答辩人实习答辩成绩,并填写相关表格,此项工作在答辩当天17:00—17:20进行。

五、答辩要求

1.所有答辩学生须制作PPT答辩, PPT要求图文并茂展现个人在单位实习照片,真实反映个人实习情况;

2.参加答辩前须向辅导员老师交清所有实习材料,实习材料未交清者不予参加答辩,并按实习不合格处理;

3.答辩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汇总后计入实习总成绩;

4.实习答辩通过后,综合成绩评定为及格及以上者方可授予

学位,实习成绩为不及格或无故不参加答辩者,将不授予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艺术设计

201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