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定12月15日举行,四级考试时间:上午9:00―11:20;六级考试时间:下午15:00―17:25。现将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如身份证丢失者须在学生所在系开具“身份证证明”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2.考试开考CET4,9:00(CET6,15:00)后禁止考生入场,考试期间除有特殊原因外,考生一律不得离开考场。
3.四、六级考试材料包括试题册、答题卡1和答题卡2共3部分,实行“多题多卷”,即每考场使用多套题目不同的试卷,每套试卷试题、答案各不相同。试卷类型由试题册背面的条形码区分,试题册随机乱序发放。
4.所有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根据监考人员的指导在考场座位表上规定的位置签字。学校代码为:62746(准考证号前五位),请考生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到指定考场进行考试,并正确填涂学校代码。
5.四级9:00、六级15:00答题卡1、2以及试题册将同时发给考生;考生务必仔细阅读试题册正面的“敬告考生”。
6.考试放音采用音频播放,凡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音频接收器,在考试时接收器必须调至接收档FM1:71.0Hz。四级放音时间为上午9:40开始,时间为25分钟;六级放音时间为下午15:40开始,时间30分钟。
7.四级10:05(六级16:10)收答题卡1,四级11:20(六级17:25)收试题册和答题卡2。
8.学院定于2018年12月12日(星期三)16:00—17:30,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4:30—17:00在全院各考场进行试音,考生要按时到达试音地点进行试音。
9.考生须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及音频接收器(配好电池及耳机);答题卡1和答题卡2上的学校名称、姓名及准考证号等信息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用2B铅笔涂黑相应的信息点;
10.新《刑法》中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有考生在考试当天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电子手表、橡皮作弊器、“耳麦”等无线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凡在考试过程中发现使用上述物品者,将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严肃处理。
11.因评卷采用网上评卷的方式,考生务必使用黑色碳素笔答题,如用其他笔作答者,成绩无效,字迹不能太潦草,不能在试卷规定的地方以外答题,答题时不能使用透明胶带粘贴答题卡修改答题内容,以免破坏答题卡关键点和黑检测线。考生文具(黑色签字笔或铅笔)无法正常使用时,及时告知监考人员协调解决,考生不得离开座位,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由考生自己负责。
12.根据CET考务和评卷工作要求,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未按规定时间翻阅试题册、未按规定填涂试卷代码、肆意撕毁、涂抹或破坏答题卡中信息点导致无法评卷者,均按违纪处理。
13.考试结束后,所有考生按要求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场时不得将答题卡、试题册带走。
14.遇到不明事项或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帮助处理,自行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15.教务处协调处理与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CET)考试相关事宜,联系电话:527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