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工作是对大学生四年专业学习的总结和检验,也是教学实训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毕业设计质量的高低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有重要意义。根据我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需要,经系毕业设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提升毕业设计的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具体内容
2019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实行分阶段备案管理(见艺术设计系毕业生过程管理登记表)。将整个指导过程分为开题、毕业设计与说明书、答辩资料准备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学生开题的时间(具体见任务书),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中完成毕业设计开题工作,若在规定时间未能按要求开题,可征得导师同意延期2周完成本项工作,延期后依然无法开题,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安排辅导员以学历预警通知书的形式通知家长,要求毕业生限期开题,否则毕业设计工作将即行停止。
第二阶段为毕业设计与设计说明书阶段,时间为4月30日,本项工作中毕业设计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完成,即将开始进行设计说明书的撰写工作,本阶段毕业设计任务繁重,毕业生要及时与指导教师沟通交流,不能按照要求完成的,将不再进行后续工作,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三阶段为答辩资料准备阶段,教师根据毕业生资料准备的程度做好记录并对学生提出改进意见,并于5月15日前完成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资料不完备或不全者,取消参加答辩的资格,待资料补充完整参加第二次答辩。对于因毕业设计最终不能按要求完成且不能参加答辩的,根据学院毕业生论文(设计)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补充说明
我系2019届毕业设计指导教师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开展毕业设计指导工作,并在实际指导中落实好本项工作;教研室要定期组织毕业设计指导教师沟通交流,及时解决指导中出现的问题。
本规定适用于2019届毕业生,由艺术设计系毕业设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8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