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中的相关要求,结合《陇桥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办法》《陇桥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及发放办法》《陇桥学院院长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陇桥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为了更好地指导和开展我系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工作及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保证此次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顺利开展,经我系系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艺术设计系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我系2016-2017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审工作和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一、成立艺术设计系综合测评及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 长:马进宝
副组长:张春庆 闫奇峰
成 员:花 彤 罗 勇 陈志昊 张 瑞
二、具体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综合测评和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坚持“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定过程中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
3.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奖学金评定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择优选取。
4.坚持实事求是和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
5.其他未尽事宜由艺术设计系综合测评及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艺术设计系2016-2017学年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艺术设计系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