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系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培训大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0-10浏览次数:0

根据学院《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陇桥院发〔2013113号)和《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陇桥院发〔2013114号)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会议安排和要求,为了有效贯彻落实学院会议精神,确保我系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系党总支书记尚飞同志于109下午在2号教学楼415教室主持召开了艺术设计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培训大会。艺术设计系党总支副书记、行政副主任周海燕同志,辅导员陈志昊同志以及2013级、2012级、2011级、2010级各班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生活委员共计15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尚书记首先传达了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并就评定程序等内容作了详细解读。

随后,尚书记结合我系实际,对我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他在讲话中强调,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根据班级民主评议、系内初审和学院审核的评定程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评选出在校表现良好,家庭经济困难,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尚书记还要求各班要在班主任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和要求,抽调思想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在班级内具有代表性的同学组成班级评议小组,开展本班学生的民主评议工作。

同时,尚书记明确了我系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的组织纪律。他要求参与评议的老师和同学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诚信为本的理念、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地开展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严禁评定工作存在人情关系,严禁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平均主义、充当班费、挪作他用等违规违纪思想的存在或现象的出现。尚书记号召全系师生要做好对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监督,有任何意见或者发现任何违规行为可以投递匿名信或直接到511办公室(或者411办公室)反映,系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组将认真受理,严肃查处,确保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最后,周海燕副书记做了补充讲话。她要求全系各班要严格按照学院文件精神和尚书记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我系国家奖助学金及学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