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实习及成绩评定的若干规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16浏览次数:4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在2020129日学院防控领导小组通知、2020220日学院防控领导小组第三号公告基础上,学院现就2020届毕业生实习及考核评定等相关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实习工作安排

(一)尚未开展实习的学生在疫情结束前一律不得进行实习。违反此规定者不计实习成绩并给予纪律处分。

(二)考虑到人员来回流动存在安全风险及实习单位需求,春节前已在实习岗位上的少部分学生,在确保个人安全的情况下,可一边实习一边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并按学院疫情防控期间的管理要求履行日报告制度,各系要安排专人做好动态管理。

二、实习成绩评定

(一)未参加实习的学生通过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习《职业心理素养》、《就业创业指导》两门课程置换实习学分,同时参加不少于5次线上双选面试。实习成绩依据学习平台学习笔记、学习佐证平台截图(成绩)、学习总结和参加线上双选面试佐证材料确定。

(二)已参加实习的学生不再将实习单位鉴定盖章作为实习成绩认定唯一依据,学生可通过提交实习报告、参加线上双选招聘活动佐证材料等方式认定实习成绩。其中实习不满8周的学生需通过中国大学MOOC平台学习《职业心理素养》或《就业创业指导》任意一门课程并提供学习佐证平台截图(成绩)置换实习学分。

(三)考研成绩未达到免缓实习要求的学生依据实习成绩评定方式第一条确定实习成绩。

(四)有关申请2020寒假期间实习抵消挂科者,由教务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具体办法。

三、说明 

(一)线上双选面试以学院就业系统监控或学生提供的线上面试照片为依据;网络课程学习佐证材料为学习平台截图(成绩)。已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毕业前无解约记录的学生可不参加线上面试。

(二)依据各系实习安排,在2020110日前完成实习任务的学生依照《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毕业生实习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认定实习成绩。

陇桥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二〇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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