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现将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4月25日(第七周星期六)补4月27日(第八周星期一)的课。4月26日--28日召开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
三、端午节: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共3天。
四、有关要求
1.总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调班,不得脱岗、迟到、早退。
2.学生处、各系要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宿舍财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要严查安全隐患,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3.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各系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向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登记、备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
学院总值班电话: 5271764
保卫处值班电话:5271604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