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03浏览次数:4

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结合我院教学实际,现将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共5天。4月25日(第七周星期六)补4月27日(第八周星期一)的课。4月26日--28日召开第十三届体育运动会。

    三、端午节: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共3天。

    四、有关要求

    1.总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工作,不得擅自调班,不得脱岗、迟到、早退。

    2.学生处、各系要做好节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加强学生宿舍财产、设施的安全管理;后勤管理处要严查安全隐患,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加强巡视,确保安全。

    3.节假日期间原则上各系不得组织师生集体外出,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向学院办公室和保卫处登记、备案,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出行安全。

    学院总值班电话: 5271764

    保卫处值班电话:5271604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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