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发〔2011〕126号文件,为了激励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奋发努力、开拓创新的学生,表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毕业生,现开始评选201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如下:
一、政治上积极进步,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校纪校规,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作风朴实,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二、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三、在校期间无补考、缺考记录。
四、在校期间,有两学年曾获得学院二等(含二等)以上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之一者。
五、在校期间,曾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之一者。
六、在精神文明建设、专业学习上有突出成绩、某一学科方面有重大发明创造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者或某个方面对学院做出过特殊贡献者可破格推荐。
七、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以班级为单位,综合测评(三年综合测评平均值)成绩在班级前15%以内,总比例不超过该班学生的10% .
八、以上条件中,前三项及第七项为必备条件,四至六项为并列项。
请各班严格按照以上条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比例推荐“优秀毕业生”,并将“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已上传到信管系网站,请自行下载)和纸质版(一式两份)于11月22日之前上报到系,逾期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