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甘肃省教育厅相关转学管理要求,经我校教务处对刘怡成同学的转学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初步审核,确认其符合转学申请条件。为保障转学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现将该生转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公示对象:姓名:刘怡成,性别:女,考生号:25620102531604,甘肃物理类,高考总分399分。该生因水土不服导致身体不适,已严重影响正常学习与生活,现自愿申请转学到我校2025级金融学专业就读。我校金融学专业2025年在甘肃物理类录取最低分为354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异议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如对该生转学事宜有异议,请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拨打监督电话反映情况。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具体线索或佐证材料,以便核查处理。
监督电话:5271614
教务处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