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资讯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1-26点击量:10

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做好教师教育教学合格评估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为进一步准确核算教学工作量以便后续做好超工作量费用的工作,依据《兰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兰工商校发〔202573号)的有关规定,开展我校教职工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承担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及行政(教辅)兼课人员。

二、统计范围

包括教师承担社会实践指导制定、修订、批阅课程学习手册/实验报告册、批阅课程论文(调研报告)、批阅学习研报(思维导图)、寒暑假学业与学术能力提升辅导,课外辅导答疑,教学督导/青年教师导师,学科竞赛集训、学生课外科技、体育活动指导及其他经学校批准的各种辅助教学活动产生的工作量。

三、填报要求

1.正式填报前,教师须自行维护职务、职称级别、职称系列等字段,务必确保上述信息准确

2.填报教师须认真阅读《兰州工商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办法(修订)》(兰工商校发〔202573号)有关规定,按照工作量情况,如实在教务系统填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附件1)。

3.各单位须高度重视教师教学辅助工作量统计工作,确保统计工作公平公正,数据客观准确。各单位要成立工作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教师申报的工作量进行认真审核,确保审核结果准确无误。

4.各单位于1220日前完成填报,各单位负责人于1226日之前在教务系统内完成审核

5.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电话:5271614



                                                             附件1.教务系统教师辅助工作量申报操作手册.pdf教务处

20251110



附件1.教务系统教师辅助工作量申报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