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资讯来源:教务处发布时间:2024-12-23点击量: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计划安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定于第17-19教学周进行。为进一步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核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依据《兰州工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现将考核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期末考核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期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学生处相关领导和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行政院长和教学部主任组成,全面负责学校本学期课程考核工作的领导与管理。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学院相关领导、教研室主任等,负责本单位的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对课程考核的各个环节要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同时成立巡考组,对考核过程进行全面巡视、检查。考核工作小组须在考前召开专项会议,部署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切实加强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端正考试风气,严肃考试纪律。

二、考核安排

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

(一)考试课程由学校及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将于202512-18日进行,具体考试安排由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在后续通知中公布。

(二)考查课程的考核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可采取开卷笔(机)试、口试、课堂讨论、课程论文、学习研报、实验报告、实验操作、技能演示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应在20241231日前结束。

(三)各教学单位须对课程考核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考核组织形式、具体安排等进行审核。各教学单位审核后,须于考核前将课程考核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

三、命题及试卷印制

(一)各教学单位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做好命题工作,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制定命题计划,根据命题计划命制覆盖面、题量和难易程度适当,课程考核题型比重分布合理的试题。课程教学大纲、命题计划和试题要环环相扣、相互支撑,不得自相矛盾、前后不符。

(二)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做好命题审核工作,可采取组织开展专项审核工作、“试卷试做”等有效方式,进一步做好命题审核工作,确保命题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准确性。

(三)命题人和审核人是命题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执行命题审核制度,严把命题质量关,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对命题工作负有全部责任。对于因审核不严导致命题出现问题的审核人员及部门,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采用同一教学大纲授课的课程原则上命制同一套试题,采用同一考核方式。

(五)各教学单位命题工作须于1218日前完成,同时按要求做好试卷交接审核记录,并于1219日将考试课程AB两套试题经分管教学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后盖章密封报送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印制试题。

(六)试卷印制、分装密封由教务处统一协调安排,各教学单位分管教学工作领导、教学秘书负责组织实施。试卷印制人员须严格遵守印卷室使用规定,确保试卷印制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七)各教学单位应做好试卷保密工作,所有接触试卷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试题内容。若发生试题泄露、变相泄露等情况,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课程考核资格审查

在课程结束前一周,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核资格审查。凡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本课程正常考核资格,成绩备注为“取消考试资格”,过程性成绩评定按“0”分记,同时取消其补考资格。擅自参加考核者,成绩不予记载。

1.缺课学时达到该课程学期总学时的1/3者。

2.未按要求参加过程性考核(含作业、课堂测验等),且达到总次数的1/3者。

3.在过程性考核中存在弄虚作假、照抄照搬、作弊等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经资格审查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于该课程结束前一周提出并填写取消学生考试资格申请表(附件2),经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由教师通知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五、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

(一)任课教师须于1223日前在教务系统完成过程性考核成绩录入。教务系统设置路径:考务成绩-学生成绩-过程成绩管理

(二)过程性考核成绩提交后,不得擅自更改,如确因录入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成绩有误须改动的,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系统提交成绩修改的申请(需提供成绩修改佐证材料)。

(三)课程过程性考核成绩的构成及权重须按照学校成绩评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六、试卷评阅及成绩记载

(一)各教学单位在期末考核结束后须严格按照学校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组织安排阅卷工作,阅卷教师成绩评定要客观、合理、公平、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评阅。

(二)试卷评阅需严格按照《兰州工商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卷评阅要求进行,评阅结束后,教学单位应组织教研室对评阅试卷的规范情况及成绩进行复查,要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避免出现成绩误评、分数计算错误等问题。

(三)任课教师须在2025126日前在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一式四份(一份用于装订试卷,一份用于教务处存档,一份用于教学单位存档,一份用于任课教师授课日志装订)和“试卷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装订试卷,一份用于教务处存档),并交至各教学单位。

(四)若学生课程期末考核成绩低于45分,则其它成绩不再计入总评成绩,期末考核成绩直接计入课程总评成绩,课程成绩为不及格。班级课程期末成绩不及格率高于30%的,不得直接录入教务系统,须经教师所在教学单位研究确定改进方案后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录入教务系统。

(五)任课教师成绩录入结束后,各开课单位负责人要对录入成绩进行审核,不得出现错录、漏录、成绩比例设置错误等问题,成绩一经提交,不得进行更改。

(六)所有课程考核的成绩评定要保存相关记录及必要的支撑材料并进行归档。所有评定成绩要做到有据可查,具体要求按照学校课程考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七、考风考纪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应在考前召开教师培训专项会议,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学校课程考核管理等规定,提高教师对考核工作的认识,加强组织要求,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同时,各教学单位须将教师培训专项会议安排于1217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将对会议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各教学单位须要求全体教师严格执行学校课程考核管理等规定,对在命题、监考、阅卷、成绩录入等环节未严格执行学校管理规定的教师,将按照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三)各学院须在考前组织开展“诚信考试”主题班会,组织学生学习《兰州工商学院考场纪律》《兰州工商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及作弊处理办法》《兰州工商学院试卷考生个人信息填写规范》等文件及历年来学校对考试违纪处理的典型案例,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督促学生认真备考,强化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考风考纪教育。

(四)考试期间,学校考核工作巡查小组对考核安排、考风考纪等情况进行线下巡查和评估,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实时通报。各教学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课程考核实施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对于监考工作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考生违纪作弊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八、其它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学生因病、因公(代表学校参加重大活动)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加期末考核的,经学生所在学院严格审核后,可在考前申请办理缓考,缓考学生在下学期补考时间参加课程考核。

(二)考生需携带音频接收器参加大学英语科目考试,并于听力考试开始前将耳机调至FM:71.0Hz,具体考试听力播放时间根据考试安排另行通知。学校定于122614:00-17:00(星期四)在全校进行试音,学生可佩戴音频接收器到达教室附近进行试音。

(三)学生可在教务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开放时间另行通知)查询课程考核成绩,如学生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在下学期开学后7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复核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由开课部门指派教师复核考核档案(评阅教师不参与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采取单人、单桌、单行安排座次,由教室归属学院负责考场布置(57行,课桌抽屉朝前,考场及课桌内无杂物,桌面、墙面整洁)及考试期间的教室卫生,并于考试前30分钟开放考场,不得延误考试。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考务科联系。地点:行政楼301,电话:0931-527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