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学生创新
创业能力提升奖励初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兰州工商学院《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奖励评定工作的通知》(兰工商校发〔2025〕180号)及相关评定办法要求,经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评定工作小组资格审核与评审,现确定李向东等40名同学为2024-2025学年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奖励初审通过人选(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确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29日-2025年10月31日,共3天。公示期内,如对初审结果有异议,请通过以下方式向经济学院评定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名并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匿名或无佐证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 马晓天
电话:0931-5271706
邮箱:jjxydw411@163.com
附件:经济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奖励初审
通过学生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