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领导参加系党总支《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30浏览次数:131

928日下午,外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与财政金融系党总支在2-102教室召开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会,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兰教授、外国语言文学系和财政金融系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专题学习会,非党员和民主党派教师列席了会议。财政金融系党总支副书记张小龙主持专题学习会。

 

 

 

会上,张小龙副书记首先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条例的出台背景、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处理以及终身问责等内容一一作了详细的解读。通过对条例的学习交流,进一步加深了与会人员对《问责条例》的理解与领会。

学院党委书记王新兰教授指出,《问责条例》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作为高校教师,要深刻认识到学习《问责条例》的重要性,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切实提高监督问责能力。在实际工作中,要强化问责措施,结合具体事例,贯彻落实条例内容。她也对参会的全体党员老师提出希望:一定要加强政治学习,做有涵养、有风度的高校教师。对于学校来说,学习是组织的体现形式;对于师资来说,学习是第一要义;对于老师来说,学习是完善自我的唯一通道,要把学习当做一种生活状态。

会议最后,外国语言文学系党总支书记周海燕要求全体党员在会后要认真学习《问责条例》内容,做好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不断地学深、学透,并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