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专业基本功,拓展新型科研路 ——我院教师赴广州参加证据法学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

发布者:法学院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11-28浏览次数:93

2024年11月21日至 11月25日,为进一步提升我院教师的专业知识能力与科研发展能力,培养教学科研实践相结合的教师体系,我院教师王丹、刘营参加了由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学院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主办,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育部证据科学课程虚拟教研室、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承办的证据法学高级师资研讨培训班。

此次研讨培训班聚焦证据法学领域的诸多关键内容,主题丰富且极具专业性与实践指导意义。培训过程中,各位专家学者倾囊相授,带来了精彩纷呈的课程内容。

张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围绕“刑事诉讼法再修改与证据制度完善”这一主题进行深入讲解,让参会教师明晰了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聚焦点,其发展变化对证据制度产生的影响以及相应完善路径。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教授、硕士生导师,《证据科学》编辑部主任刘鑫,则聚焦“鉴定意见的形成机制、局限与扩展”,细致剖析了鉴定意见在司法实践中的相关要点,帮助老师们更准确地把握其应用。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房保国针对 “经验法则、司法认知和推定”展开阐述,加深了老师们对这些重要司法概念的理解;证据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林静带来 “证人证言和庭审实质化” 相关内容,使大家对证人证言在庭审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此外,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硕士生导师王晨辰就 “证据排除及其例外” 进行了专业解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证据法学研究所所长、副教授褚福民也针对 “电子证据基本问题研究” 进行讲授,为教师们应对当下数字化背景下的证据相关问题提供了有力的知识支撑。

在整个研修过程中,老师们积极投入其中,认真聆听各位专家的细致讲解,踊跃参与讲座后的讨论环节,还与来自各地的同行们充分交流互动。老师们针对诸如不同证据类型在实际司法实践中的运用难点、电子证据的采信标准等诸多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深入研究了如何将证据法学知识更好地融入到日常的教学与科研工作中,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司法实践需求。

此次培训,不仅拓宽了两位老师在证据法学相关领域的视野,更是为其后续在法学学科的教学和科研工作积累了宝贵资源。未来,老师们将把在此次研修中学到的知识和技能充分运用到教学科研实践中,助力学院教育教学工作高质量发展。

(撰稿/刘营 摄像/王丹 审核/葛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