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全体师生:
为切实做好我院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公布就业工作监督举报方式,具体事项如下:
一、监督举报内容
违反教育部关于就业工作“四不准”要求的情况和行为。(“四不准”即:不准以各种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二、监督举报方式
兰州工商学院法学院
1.现场举报:慎思楼311 法学院院长办公室
慎思楼511 法学院行政院长办公室
慎思楼611 法学院党委办公室
2.电话举报:0931-5271601 兰工商就业指导中心
2.邮箱举报:lgsjyzdzx@126.com
请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情况,请向就业指导中心或法学院反映和举报。
法学院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