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下午,刑事宪政诉讼法教研室在科研楼203举行“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法学课程教学方法研讨活动。外语学院院长权志成、大学数学教学部副主任汉巍、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梁婧莅临现场检查指导。活动由教研室主任李毅老师主持。
会议伊始,李毅老师指出,此次研讨活动的目的既是对本学期各位老师所授课程中“课程思政”元素融入情况的总结和反思,也是为暑假期间教师开展备课工作提供针对性的改进举措。他指出,要充分理解课程与思政的关系,要做到“课程承载思政,思政寓于课程”。
教研室成员针对本学期各自所授课程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分享与总结。首先,葛欣老师对《刑法2》中“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情况做了介绍,她认为通过学习刑法分论中的主要罪名,从案例中受到警示与启发,引导学生形成现代法治思维。如在“信用卡诈骗罪”章节,引导学生理性消费、勤俭节约、拒绝奢侈享乐之风。其次,卫玮老师总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中,将知识点结合全面实现依法治国整体战略进行思考,充分发掘法学背后的人性力量、价值关怀与制度定位。如在讲授“行政应急”时,以“新冠疫情”为例,引导学生重视责任意识的培养,建立科学的、正确的责任观念。最后,李毅老师和刘栩含老师针对《民事诉讼法》这门课程,从“程序正义”的理念出发,让学生通过掌握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实现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如在讲授“法院调解”时,通过介绍“马锡五审判方式”和“枫桥经验”的内涵,培养学生树立对当代中国司法的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随后,各位老师也谈到了如何拔高“课程思政”元素融入课程的困惑之处,例如如何做到课程思政融入的“润物细无声”、“课程思政”元素是否要通过专门的课件来展示、实践课程中如何体现“课程思政”元素等问题。与会领导和各位老师展开了热烈的讨论。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梁婧认为,“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要恰当自然,没有必要生搬硬套、否则会产生课程与思政“两张皮”的现象。外语学院院长权志成指出,“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手段应该多元,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同时体现“育人”。大学数学教学部副主任汉巍认为,法学教育本身就是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过程,在知识传播的过程中培育学生的职业素养。
最后,李毅老师针对此次活动进行总结。他指出,此次研讨活动的举行使各位老师更加明确了“课程思政”元素与法学课程“怎么融”、“融什么”、“融多少”的现实问题,为下学期课程的备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今后要不断加强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教研室的联动,进一步促使本教研“课程思政”元素与法学课程的深度融合。
(撰稿/李毅 摄影/刘栩含 审核/刘海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