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
首先,徐副校长对新修订的《教育法》在内容条款上的变化进行了逐条介绍,特别是对增加的我国教育事业应当贯彻的指导思想、对社会关切的冒名顶替上学行为的法律责任做了详细说明。其次,徐副校长就新修订的《教育法》的各章节框架和重点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例如,结合我国依法治国、文化自信,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讲述了新《教育法》的制定依据及其重要程度及我国教育的宗旨。关于教育基本制度,主要从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以及学业、学位制度方面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了讲解,我校在转设后教学及管理制度仍然需要不断完善与改进,从工资到办公条件以及其他保障方面都有所改善。同时,我校结合人社厅最新文件及相关要求修改了相关规定,其中与大家密切相关的主要有青年教师职称晋升办法及规定,具体文件将尽快公布。关于教育与社会方面,徐副校长讲到,社会的进步推动了教育教学的发展,为教育教学提供了必要条件和物质基础,学校也应利用人才和科研优势回馈社会。近期学校开展的“人才桥梁输送计划”即是推动我校校企合作的重大举措,为学校向社会输送更优秀的人才做准备,希望各位老师也要参与其中推动此项计划顺利进行。最后,徐校长重点讲述了新《教育法》变化最大也是与学生关系最紧密的第九章“法律责任”,宣读完条文规定后,徐校长讲到,懂法守法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教育更要以法律为准绳。教师及辅导员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仅要懂法守法,更要承担起法律宣传的普法义务,尤其对法学教师要有更高的要求。要让学生知法,明法,守法,用法。
会议最后,法学院院长赵教授及全院教师对徐校长的解读表示深刻认同与感谢,并表示,会后老师们将以与高等教育相关的要求及修订为学习重点,自行认真学习新《教育法》。赵教授强调到,老师们不仅要学习好新修订的《教育法》,还要高度重视学校发布的最新文件通知,共同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将《教育法》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教育实践中去。
(撰稿/邵红伟 摄影/邵红伟 审核/赵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