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系与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协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5-25浏览次数:114

近日,应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邀请,系主任蒲春平副教授、党总支书记马进宝和王亚超老师前往张掖市甘州区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签订共建教学实习基地协议,并参加由金厦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座谈会。参加签约仪式的有张掖市律协党总支书记、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爱国,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大义,办公室主任沈自荣,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东生,及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的部分律师。

 

 

仪式上,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爱国致欢迎词并介绍了金厦所的发展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思路。法学系主任蒲春平副教授介绍了法学系的基本情况、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理念及实习实践的思路。系党总支书记马进宝代表我系做了讲话,表示对法学系在兰州市外逐步建立实习基地、开拓实习实践新的模式建立此次校企合作充满信心,希望金厦所与法学系加强沟通、联系,共同为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做贡献。

据悉,甘肃金厦律师事务所是法学系经过考察了解后在兰外建立的第二家实习基地,下一步我系还将逐步在几个主要市州建立实习基地,为生源地学生提供较好的实习单位,以期他们毕业后更好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