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顺利推进2024级新生落户工作,现就新生落户事宜通知如下:
一、户籍迁移原则
以自愿迁移为原则
二、新生落户需要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张(A4纸);
3.新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白底证件照片1张(1寸)。
三、户口迁移证材料要求
(1)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的个人信息须一致。
(2)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写明“兰州工商学院”,右下角必须盖有公安局户口专用章。
(3)户口迁移证背面用铅笔注明本人班级及联系电话。
烦请新生辅导员老师收集新生落户相关材料于9月11日下班前交保卫处(帷运楼102室),保卫处统一办理新生落户工作。户籍关系咨询电话:17739813506。
保卫处
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