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安全,规范校园电动车使用与管理,创建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根据省教育厅工委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任务要求,现对我校师生员工驾驶进入校园的所有电动车(专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踏板车以及其他以车载蓄电池为驱动力的车辆,不包含电动四轮车)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校内电动车用户:教职工、学生、在校从业人员。
二、备案信息
车辆号牌、所有人姓名、车架号(整车编号)等信息,具体详见附表《兰州工商学院电动车信息备案表》。
(一)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本部门校内电动车用户(教职工、学生、从业人员)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车辆信息;
(二)请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汇总备案信息,并于2024年9月29日(周日)17:00前,将备案表电子版、纸质版(需部门负责人签字)报送至行政楼一楼保卫处102办公室,联系电话:5272258。
保卫处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