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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工商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审核员发布时间:2022-08-09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党员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提升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就“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有序组织“三会一课”,着力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促进基层党组织生活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和归属感,努力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三会一课”中的“三会”是: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按时上好党课。

(一)党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如遇有紧迫问题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1.主要任务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和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7)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2.有关要求

1)党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主持书记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部委员召集并主持

2)会前由支委会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的主要内容及有关要求通知全体党员,党员无特殊情况,不能缺席,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

3)与会的党支部全体党员须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签到,并在会议结束后,由支部宣传委员在会后及时将会议纪要、活动内容上传至甘肃党建平台。

4)党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支部正式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参加方可召开,不足的应择日重新组织,否则会议无效。换届选举及表决时,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5)党支部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方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能急于作出决议,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必要时可以报告上级党组织。

6)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会议记录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并认真保管,归档备查。

(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日常工作,并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1.主要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执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组织支部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基本知识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3)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支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4)研究讨论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

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

6)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认定不合格党员;

7)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

2.有关要求

1)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党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书记或支委会委员召集并主持。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2)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遇票数相等或有重大分歧时,应暂缓作出决议,待取得一致时再另行决议。支部委员会允许支部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3)党支部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是党员数量较多的党支部将党员分编成的若干小组,划分党小组应按照有利于开展党员组织生活为原则,根据本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情况综合考虑。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的活动受党支部领导,主要作用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保证支部党员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会议由党小组召集并主持

1.主要任务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2)传达支部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4)讨论分析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状况,并向支部提出意见和建议。

5)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6讨论其他党务工作事项。

未成立党小组的支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组织生活。

2.有关要求

1)党小组组长按照党支部布置的会议议题,结合小组实际,会前一天将召开会议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党小组每位党员,做好会前准备。

2)会议由党小组组长或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并向党支部汇报。

3)党支部划分党小组应根据党支部党员的数量、分布、工作需要等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按照易于集中、便于管理、新老搭配、强弱结合的原则设置党小组。党小组组长一般由党性强、群众威信高、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性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其他经常性教育的主要形式,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学校实际和党员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课由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一般情况下,党课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

1.主要任务

1)学习党章、党规。

2)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学习党的历史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4)结合形势,对党员进行时事政治教育。

5)根据工作需要,对党员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2.有关要求

1)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地培养

2)党课教育的内容应具有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一般包括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及党的有关知识;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和形势政策教育。

3)党课一般由支部成员轮流讲授,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人物或有专长的党员进行授课。学校党委书记每年至少给全校党员讲1次党课,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校领导每年至少为分管部门、联系学院讲1次党课,各学院党总支书记每学期至少给全院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分别讲 1 次党课,党支部书记每学期至少给本支部全体党员讲1次党课。

4)各党支部应在党课后进一步组织党员学习和讨论,运用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提高党课教育效果。

三、组织领导

(一)主题明确,形式灵活。要把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三会一课” 的首位任务,注重政治学习、党性锻炼和思想交流。各基层党支部在“三会一课”之前,要贴近党建实际和党员队伍思想状况,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工作,抓住解决突出实际问题和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科学确定“三会一课”内容,创新落实“三会一课”的活动形式,探索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案例式组织生活,综合运用专题辅导、报告会、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现身说法、交流研讨、结对帮扶等方式开展“三会一课”,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力争每次会议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做到有的放矢,努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领导带头,率先垂范。学校党委委员和党员校领导应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带头落实支部决议,带头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带头深入了解党支部建设情况,带头认真讨论支部会议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讲党课、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断带动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健全制度,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制定好年度“三会一课” 计划,报各党总支备案。规范“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记录内容,健全相关档案。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要严肃批评教育、责令整改;情况严重的,要依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坚决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学校党委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专项调研、书面通报等方式,对各党总所属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情况进行督导,并将其作为各党总支和总支书记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评议、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四、本制度由兰州工商学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