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学院对2017年申报的18项教育教学成果进行了答辩评审,学院领导、教学总监、教学督导共同组成评审专家组,逐一评审教学成果。

评审分为陈述和答辩两个环节,陈述环节由成果负责人围绕成果解决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推广及应用等方面进行了陈述和展示;答辩环节由评审专家对成果进行了质疑提问,并结合答辩情况、申报材料、反映成果的其他支撑材料,给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本次18项教学成果涵盖了学院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门类,涉及课程与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践教学、创新创业教育等多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