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根据3月5日学院新学期学生工作安排部署,结合3月15日学院召开的安全稳定会议精神,现将清查校外住宿、夜不归宿及晚归学生的事宜通知如下:
1.各系自查。各系于3月18日至3月23日对本系校外住宿、夜不归宿及晚归学生进行集中清查,并将清查结果以纸质版的形式于3月23日下午16:00前报学生处。
2.学院抽查。从3月24日开始,学生处将会同公寓管理科、保卫科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将及时进行通报,并对查处学生进行处理(发现一次者,系内给予警告处分;发现两次者,系内给予记过处分;发现三次者,学院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发现四次及以上者,学院做退学处理。)。
3.清查校外住宿、夜不归宿及晚归学生是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常规工作,学生校外住宿、夜不归宿及晚归容易引起安全等各方面的问题,各系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工作有序进行。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