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软件配置管理工作,明确软件配置原则,规范软件配置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一、配置原则
1.软件配置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和正版化的原则,不得配置非正版软件。
2.校属各单位使用的商业软件、OEM(计算机预安装的操作系统或者办公软件)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3.优先采用场地授权(许可)方式配置软件。
二、配置流程
1.校属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岗位软件需求清单。
2.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汇总软件使用单位报送的《兰州工商学院软件使用需求申请表》对软件使用单位需要的相关软件进行统一测试和试用,综合考虑软件的价格、兼容性、安全性和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软件选型,明确软件名称和版本。
3.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校属各单位软件使用管理台账,梳理单位软件需求与现有软件许可的差异。校属各单位软件许可不足的,须编制《兰州工商学院软件采购计划表》。
4.财务处要将软件采购纳入单位年度预算。财务处、资产管理维护处指导校属各单位完成软件采购。软件采购合同要明确软件名称、版本、授权方式、许可数量、使用年限、兼容性和售后服务等要求。
5.财务处、资产管理维护处做好软件采购相关资料管理工作,重点是软件采购合同、软件授权证书、软件安装序列号等资料的管理工作。
6.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指导校属各单位做好软件使用管理日常工作。
7.校属各单位采购的软件,因以下情况申请报废的,需经过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办公室鉴定,严格履行资产管理处置报批手续:
(1)已经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
(2)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因技术进步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
(3)未达到规定的最低使用年限,因计算机硬件报废,且无法迁移到其他计算机上继续使用的。
兰州工商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