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校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使软件正版化工作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规范计算机软件采购流程,从源头上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购买服务器、电脑、办公软件及其他软硬件资产过程中的决策、价格监督、质量检测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兰州工商学院全体工作人员。 第二章 软硬件设备的采购 第四条 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正公开、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建立健全采购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采购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第五条 所有软硬件的购买应该优先选择国产化产品,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约定重点加强对授权证书或许可协议等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 采购软件时应当对软件的兼容性、授权方式、许可数量、信息安全,升级维护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七条 申请采购的正版软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1)软件的版本问题存在争议,未有最终司法判决的; (2)软件含有计算机病毒的; (3)可能危害计算机系统或其他办公设备安全的; (4)软件版本为试用版、测试版、体验版等非正式、非完整版本,或明显版本过低,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 (5)软件存在高危漏洞,容易造成数据或资产损失的。 第三章 软硬件设备的验收 第八条 软硬件交付时,应提供采购合同、测试报告、漏洞检测报告、正版授权文件等资料,未满足使用需求、正版化要求和安全要求的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 第九条 根据合同约定,试用期内运行稳定且未出现重大故障方可验收,验收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第十条 硬件设备要有独立的包装且包装完好,无破损变形,否则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接收。 第十一条 包装中的装箱单应与设备及其附件对应一致,包括:电源配件,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 第十二条 硬件设备交付时需要接电进行基本测试,确保设备完好,软件需要现场安装调试,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软硬件资产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应及时将购买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兰州工商学院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