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与学术交流处职能

作者:科研处审核员2022/11/17 10:35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与学校学科发展,制定并组织落实学校的科研发展规划和科研管理政策。

2.负责对外科技合作、各级各类纵向及横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校内外科研学术交流和研讨活动。

4.负责各类知识产权、学术成果的组织申报工作。

5.负责协调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6.依据国家科研项目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会同财务处负责科研项目、科研团队、科研平台、学术活动相关科研经费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8.负责甘肃省高校区域循环经济重点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各类科研资料的收集、发布、统计、整理及归档工作。

10.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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