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 班: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兰工商校发〔2024〕225号)的文件要求,通过政策宣讲、自愿申请、班级评议、班级公示、系评定小组审核等程序,经院务会议研究决定,拟推荐会计学2202班孙丹阳等71名同学参加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活动;拟推荐会计学2201班马瑞欢等967名同学参加学院国家助学金的评选活动。现将拟推荐受奖励、资助学生名单向全院公示。公示期为10月16日-10月22日,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
受理地点:综合教学楼A107办公室
监督电话:5271625; 邮箱:lgskjxy@163.com
会计学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