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学院党委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及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学习

发布者:会计学院审核员发布时间:2024-09-27浏览次数:129

为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校园环境,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推动主动创稳工作走深走实,2024年9月26日下午,会计学院党委组织召开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及反邪教警示教育专题学习会,学院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姚建刚主持。

会上,姚建刚书记领学了《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员干部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反邪教教育宣讲提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条款,并专题学习了反邪教相关知识,观看了反邪教警示教育微电影,使广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认清邪教本质、增强反邪教意识、自觉防范邪教危害,引导全体党员和教职工以身作则,旗帜鲜明地反对邪教,在反邪教工作中履职尽责,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会议指出,宗教与教育分离原则是中国当代教育政策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明确规定:国家承认和保护公民正常的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动,同时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国家行政、司法工作,绝不允许宗教干预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绝不允许利用宗教进行反对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国家统一和国内各民族之间团结的活动。

会议强调,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两个“不得”和五个“禁止”基本要求。两个“不得”是指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五个“严禁”是指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发展教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举行宗教活动,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严禁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

会议强调,作为高校教师,肩负着“为党育才,为国育人”的时代使命,全体党员和教职工要带头崇尚科学,参加合法的社团组织,参与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绝不参加邪教组织、会道门组织或其它以祛病健身、修心养性为幌子的非法组织活动;要经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凡事多问几个为什么,防止上当受骗,防止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使我院全体党员和教职工对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进一步提升和增强了对反邪教知识的知晓率和自我防范意识,切实强化了识邪、辨邪、防邪的能力。

(撰稿/韦甜芳 审稿/姚建刚 摄影/王礼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