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新时代高教40条)和《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本科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和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不断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提高学院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学院现启动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立项选题可参考“陇桥学院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见附件1)。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应密切结合学院教育教学实际,瞄准学院人才培养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项目应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较强的推广、参考、实践价值。
二、项目类型与经费支持
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学院给予重点项目3000-5000元/项,一般项目2000元/项的项目经费支持。
项目中期检查时,如发现项目无实质性进展,研究主题、思路偏离,研究效果不理想等问题,视检查结果重点项目将降级为一般项目或撤销立项,一般项目将直接撤销立项。
三、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时、高质量完成申报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项目为教学管理类的,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有三年以上教学管理经验、熟悉教学管理的基本规律。
(三)申报项目应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可行的实施方案,较好的预期成果。
(四)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作如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同时参加其他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的申报。项目申请表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填写,经所在单位审核。
2.项目参与人不能同时参加2个以上(不含2个)项目,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选题申请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
3.不得申报与已评为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往年已结项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五)不得抄袭校内外或他人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六)项目研究期限为1-2年。
(七)项目的最终研究成果应重点解决学院教育教学过程中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成果形式不限于“研究论文”。如发现(四)、(五)中相关情况,直接取消立项申请资格。
(八)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
四、申报立项程序
(一)负责人组织申报。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陇桥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
(二)系(部、中心)与专家审核。项目负责人将《陇桥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表》,提交本部门,本部门、教学总监对项目进行评审后,签署相关意见,以部门为单位提交教务处,不接收个人单独申请。
(三)教务处组织立项评审。教务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公示期满后,下发立项文件。
五、其他说明
(一)根据《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教师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陇桥院发〔2020〕183号)相关要求,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可作为教师相关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学院将根据校级项目建设情况,择优推荐甘肃省高校教学成果培育项目或省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请各部门动员教师积极申报。
(二)各部门要根据立项指南,结合实际,组织专门的研究团队,严格把关教改项目质量,在评审的基础上推选1-2个项目(经济贸易系、外国语言文学系最多可报3项),于2021年3月15日将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永伟、李远业
电 话:0931-5271635
附件:1.2021年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指南
2.陇桥学院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表
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