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中心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5-20浏览次数:541

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有关规定以及《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明确实验室安全防范的重要意义,防患未然,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实验室优良的安全环境,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进行,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本着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实验室安全防范责任制,各实验室授课教师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对相关实验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人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防范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接受上级的安全工作指导、督查,认真落实相关整改意见和措施。

三、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本人的岗位职责,逐项落实安全防范规定要求,经常查找并排除潜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发现并制止不安全活动或行为;对任何潜在隐患和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事项必须立即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应当采取临时措施并向上级报告。

四、强化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应变能力,积极参加有关方面组织的安全培训和实战演练,熟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实验室发生突发、意外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作出有效处置;实验室一旦发生各类事故,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

五、高度重视防火、防盗、防伤害、防事故工作,对相关的人防、技防、物防等安全措施,应当认真落实,定期检查,确保有效、可靠;加强对水、电、气以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品的管理,严防相关事故的发生。

六、特别加强双休日以及节假日 、假期期间的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做好相关事项的安排、部署和交接,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此期间因实验人员责任缺失、疏忽大意、防范不力造成事故、损失的,不免除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七、因违规、违章或工作失职,导致发生实验室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实验室资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关责任。

八、责任书一式两份,实验室责任人、实验管理中心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实验室责任人(安全员)(签字):        经管实验中心(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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