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开学以来教职工用餐数据统计,结合教工食堂(食堂四楼)和清真食堂运行实际,为进一步保障学生和教职工错峰用餐,减少拥挤和排队时间,经研究,决定对教职工用餐窗口调整如下:
1.全体教职工(除少数民族外)均可在食堂四楼刷卡用餐。
2.少数民族教职工、机关行政部门及银龄教师可在清真食堂刷卡用餐。
3.请各部门向老师做好引导和解释工作,遵守相关用餐管理规定,杜绝浪费,共同营造良好的用餐环境。
本通知自2024年9月23日(星期一)起执行,如有疑问或建议可致电5271000。
后勤管理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