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兰州工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兰工商校发〔2022〕214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关于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校级立项项目的公示》(兰工商大创发〔2024〕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兰工商大创发〔2024〕26号),现就学校批准立项且通过中期检查的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及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项目进行结项检查,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24年1月立项,并在2024年10月通过中期检查评审后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项目。
二、结项方式
本次结项采取现场答辩评审。答辩为“4+3”形式进行,项目负责学生通过PPT路演进行4分钟结项成果展示,评委就结项成果进行3分钟提问。
三、结项材料准备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项申报书》(附件1),签名处需手写签名。
2.结项成果材料(创业计划书、结项报告、产品实物或模型、论文等成果材料)。
3.结项答辩PPT。
四、结项材料提交
1.各学院收集《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项申报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申报书,电子版于3月14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lzgsxydc@163.com,纸质版报送至科研楼316办公室。
五、结项答辩时间
结项答辩时间:3月20日(星期四)
结项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六、相关要求
1.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委对要结项项目按照承诺预期成果和形式进行评审验收,验收通过后将发文公布。
2.项目结项时间需要变更的,可按照《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中第5款执行,并报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办理。
3.项目若有《实施办法》第二十条中第5、6款情形的,学校进行通报,取消资助经费,项目责任人不得申报下一年内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指导教师一年内也不得指导此类项目。
4.各学院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结项工作,督促项目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指导职责,确保立项项目都能取得预期成果,顺利结项。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将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果进行合理性审查。
具体答辩顺序等信息将通过QQ群(737441024)另行通知。
兰州工商学院
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
202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