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今年5月,我省迎来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切实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有形、有感、有效开展,营造团结进步的校园氛围。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系统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第22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全面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宣传方式,丰富教育载体,广泛动员、全员参与、上下联动,在全校范围内扎实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推动入脑入心、见行见效,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实践凝心聚力。
二、活动主题
石榴花开和美陇原
三、活动时间
2025年5月9日-31日
四、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教育格局。积极引导广大师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持续深化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校园育人氛围。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万屏点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
5月6日起,在户外大屏、教学楼电子显示屏等校园媒体同步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片,同步点亮宣传海报,滚动播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标语,着力营造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政办公室、图书馆、教务处
(二)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集中教育学习
通过基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高校抵御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实务手册》等内容,并围绕学习内容开展研讨交流。
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二级学院
(三)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班会
为持续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增进全校师生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班会,班会前需组织全体辅导员老师集体备课学习,班会内容以大力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为主线,大力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传统美德和中华人文精神,增强各民族学生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
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四)组织观看电影《华夏一脉如意陇原》
为进一步传递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营造为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实践新篇章凝心聚力的团结氛围,学校将积极组织我校师生观看影片《华夏一脉如意陇原》,用光影艺术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展现各民族群众同心筑梦、并肩追梦、携手圆梦的奋斗历程。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各二级学院
(五)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传教育
为推进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创新开展民族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各族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各族师生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做好“八五”普法成就宣传,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保卫处
(六)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专题报告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学校将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专题报告会,着力提升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防范抵御宗教向校园渗透,切实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目标、内容、时间节点和分工,切实强化领导、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靠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项活动落地落实、有序有效。
(二)营造氛围,突出实效。各学院要遵循“有形、有感、有效”的工作要求,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公众号、官方抖音等平台,营造宣传氛围。不断增强各族师生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采用师生易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实现思想引导由“漫灌式”向“滴灌式”转变,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指导,守好底线。党委统战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通报各学院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的进展情况,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有效开展。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专人负责,精心谋划、精细组织,加强舆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对处置,守好意识形态工作底线。
(四)认真总结。各二级学院将宣传月活动总结及活动开展期间形成的图片和有关媒体的报道资料于5月26日前报党委统战部(科研楼214室),电子版和活动照片发送至lgsdwtzb@163.com。(宣传月有关学习资料及宣传物料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dqoigvUVkmhSEzX5Lxt_Hw提取码: wgva,其他物料持续更新)
中共兰州工商学院委员会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