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甘肃省委、甘肃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命名表彰第十六批省级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第四届甘肃省文明家庭、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的决定》(甘委〔2023〕33号)文件,兰州工商学院获评第三届省级文明校园。
甘肃省省级文明校园评选表彰已开展三届,是省文明办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授予学校的综合性荣誉称号。
学校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学校整体目标考核体系,与教育教学等各项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学校于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并两次顺利通过复评。
近年来,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校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同时,认真按照“六个好”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点在思想道德、领导班子、教师队伍、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活动阵地等方面抓实、抓细,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功能和实效,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此次荣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是全体师生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奋斗的结果。下一步,学校将以此为契机,始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总结经验、力求实效,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与学校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为推动建设特色鲜明、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民办大学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
(供稿:党委宣传部)